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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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 。我国现行《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二、哪些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 , 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 难以共同生活的 。
3、婚前隐瞒了精神?。楹缶尾挥?,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 , 久治不愈的 。
4、一方欺骗对方 , 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
【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的依据是什么?】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 , 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 , 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 , 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应准予离婚 。
女方在两种情况下 , 男方是不准提出离婚的,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二是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要求的除外 。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里的“重大过错” , 指①重婚或与他人同居;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在我国的诉讼离婚的判决中,夫妻双方向法院申请判决离婚的,此时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的,通常情况下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是会准许离婚的,此时也是需要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 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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