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会构成破坏界桩罪,破坏界碑界桩罪的行为

【怎么样才会构成破坏界桩罪,破坏界碑界桩罪的行为】

怎么样才会构成破坏界桩罪,破坏界碑界桩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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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犯罪的对象仅限于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 。界碑、界桩是在我国与邻国接壤地区设置的用以划分两国疆界线的标志物 。它涉及到两国领土范围的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否则,就有可能引起两国间的领土纠纷 , 给国家和人民在政治上造成重大损失 , 这一点是本罪与一般破坏公私财物罪的主要区别 。
客观要件 。
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 。这里 , 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拆除、损坏、掩埋、移动位置,等等 。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使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失去了原有的作用,都应视作破坏行为 。本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国境的界碑、界桩 。国家边境上的界碑、界桩,是标志国家领土范围的标记,它既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根据条约规定埋设的,还可以是按照历史形成的管辖范围埋设的 。至于界碑、界桩的具体形式如木桩、铁桩、石碑,等等 , 均在所不问 。
主体要件 。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
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明知是界碑、界桩而故意加以破坏 。至于犯罪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是为了贪财,有的是为了泄愤,有的是为了报复私仇进行栽赃陷害等 , 不同的动机对成立本罪不发生影响,但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过失破坏国家边境界桩、界碑的,不能构成本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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