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规定是什么?


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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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规定是什么?
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规定是在清偿完成之后 , 如果还有剩余财产的话才有股东进行分配 。在会计处理上,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的,“利润分配”科目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核算 。
1、未分配利润期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 。结转后“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 , 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金额 。“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
2、分配股利或利润的会计处理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
3、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有可能发生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 。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 , 应当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 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 , 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 。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 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 。以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 其会计处理方法均相同 。但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 。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
二、未分配利润增资的税务处理是什么?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 , 企业多存在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行为,要区分股东性质进行纳税,纳税人注意要正确缴纳所得税 。
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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