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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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怎么量刑
1、自然人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 
【中国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怎么量刑】(1)数额巨大的,能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到20万元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的,能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到50万元罚金 。
2、单位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 
(1)对单位判处罚金;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自然人的判刑规定处罚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如果数额巨大的,能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到二十万元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 , 能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到五十万元罚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 第四十三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只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另外 , 司法实践中该罪更容易以单位犯罪的形式出现,在审查中应注意审查是否是单位犯罪,及时追加单位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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