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文章插图
一、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 。
【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有什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 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 ,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二、可撤销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吗?
是的 , 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三种类型 。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关的司法解释 ,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可撤销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了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
可撤销合同会导致合同无效,意思表达不真实的合同有三种,第一种是由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第二种是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显示公平,第三种是采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趁人之危时订立的合同,这三种合同都属于可撤销合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