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犯罪的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
(二)雇用三人以上的;
(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而雇用的;
(四)阻碍部队将被雇用军人带回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推荐阅读
- 盲童歌曲讲的什么故事 盲童歌曲的故事是什么
-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的治疗方法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的治疗
-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 庄子是什么学派 庄子的简介
- 著作权侵权中最高赔偿限额是多少?
- 法律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定罪刑罚内容有哪些
- 谢奕作剡令翻译文言文 谢奕作剡令的全文
- 放射性疾病怎么治疗 放射性性腺疾病的治疗
- 游子吟前四句描写的是什么情景 游子吟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