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产权的房子怎样遗嘱继承


没有取得产权的房子怎样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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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取得产权的房子怎样遗嘱继承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被继承人死亡后 , 根据遗嘱继承,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需要等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再办理登记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 , 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二、房产继承过户程序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
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 。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 , 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
举例来说,如所继承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
被继承人在生前是可以订立遗嘱来处理个人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开始继承 , 遗产由遗嘱继承人来继承,如果留下的房屋没有产权的话,也是可以由遗嘱继承人来继承的,只是不能够办理过户的手续 。如果产生纠纷 , 可以起诉处理 。
【没有取得产权的房子怎样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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