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北京城镇标准是怎样的?


残疾赔偿金北京城镇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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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赔偿金北京城镇标准是怎样的?
1、残疾赔偿金北京城镇标准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2、伤残鉴定共分为十级 , 最轻的为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伤残 。伤残鉴定赔偿年限为20年 , 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 , 每超过一岁,则减去一年;受害人年满75周岁的 , 则赔偿年限为5年 。
【残疾赔偿金北京城镇标准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乘以伤残系数 。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残疾赔偿金原则上是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二、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指数怎么计算?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t乘以C1乘以(Ih )(≤10% , I=1,2,3……n,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t——伤残赔偿总额 , 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 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 ≤100% 。
其中:C——指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以货币单位元表示,即受害人应该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总额;
Ct——指伤残赔偿总额 , 以货币单位元表示,即设定受害人达到最高残级(按一级伤残计)能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总额;
C1——指赔偿责任系数,即事故责任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按一般情况,交通事故责任中对赔偿义务主体的责任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这五种责任相对应的损害赔偿负担比例一般是70%、30%、100%、50%和0% 。这也就是说0≤C1≤1(即0%≤C1≤100%)实际表达的意思就是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Ih——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这句话的含义指受害人有多处伤害的,以其最重伤害所对应残级赔偿指数(即拾级伤残赔偿10%、玖级伤残赔偿20%、捌级伤残赔偿30%……余类推)作为Ih的指标 。比如受害人共有三处残级 , 分别是一个捌级、一个玖级、一个拾级 , 三个级别的赔偿指数按规定分别是30%、20%、10%,这说明最高的是30%,即Ih为30% 。
Ia——指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 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 ≤100% 。这句话的含义指除了最高伤残等级外,其他等级应该计算的附加指数 。0≤Ia≤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 。而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但一般为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对拾级伤残可按1%计算,玖级伤残可按2%计算,捌级伤残可按3%计算……余类推 。Ih ≤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 , 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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