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肯分财产可以起诉处理吗?


离婚女方不肯分财产可以起诉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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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女方不肯分财产可以起诉处理吗?
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要是因一方过错而离婚的话 , 此时过错方是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需要在双方之间均等的分割,不存在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况 。
二、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 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三、离婚过错的认定有哪些?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离婚女方不肯分财产可以起诉处理吗?】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 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 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
如果出现在协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女方不肯分财产的问题的,那么对方是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的申请要求合理的分割共同财产的 。双方都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双方都与法院判决的结果都必须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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