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冻结的财产什么时候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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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冻结的财产什么时候解除?
1、离婚冻结的财产可以在当事人申请的时候解除,夫妻离婚财产被冻结的 , 是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六个月可以解除;若是冻结其他财产权的,两年应当解除 。法院采取冻结期限届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二、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是什么?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 。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 。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 , 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 。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 , 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为了防止对方存在着转移和恶意的隐藏财产 , 这样的行为出现,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也就是对于离婚的财产来进行冻结,查封和扣押,当然了,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已经解除了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是可以申请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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