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第一批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第一批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
按照《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满足企业和群众在都市圈八城市跨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在都市圈城市跨域无差别受理,经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等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研究论证,形成《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第一批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推进事项要素和办理流程标准化,充分运用数字化建设成果,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各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等渠道,以“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第一批27项业务在都市圈八城市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大厅均可受理 。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第一批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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