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黔东南州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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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缴存单位:
【黔东南州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根据2022年12月28日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决定将《黔东南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22〕31号)中“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即:2023年3月31日前,对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不高于20%的购房首付款后,在个人帐户仍保留6个月缴存余额的前提下,同时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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