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热门问答!新单位无法提供社保明细可以补缴公积金吗?


芜湖公积金热门问答!新单位无法提供社保明细可以补缴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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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从原单位离职到新单位一段时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补缴公积金吗?夫妻双方,一方婚前已使用公积金贷款,现结婚后配偶想要个人开户缴纳公积金是否还需要个人交社保……近期,针对新入职职工、结婚职工遇到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提取、贷款等疑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详细解答,供有同样疑惑的职工参考 。
职工从原单位离职4个月后,前往新单位工作,现新单位欲帮助职工缴纳并补缴4个月的公积金,但是由于该职工这4个月期间和新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新单位无法提供社保明细,该情况是否能够补缴?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和《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房金中心〔2020〕3号)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补缴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三)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
因此,单位申请补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区间内单位与职工应存在劳动关系 , 无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单位不可申请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
某公积金个人缴存户入职后,由新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可否让单位将其个人缴存账户封存后直接开设其单位账户?
答:可以,单位经办人可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向中心申请封存该职工的个人缴存账户 。
新单位开户成功后,缴存职工可登录皖事通App-“公积金业务办理”-“多账户合并”线上自主办理账户合并 。
男女双方,女方婚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现结婚后 , 男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转出受“职工在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限制吗?
答:中心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转出业务审核以下要点:
(1)职工在本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或停缴状态6个月以上;
(3)职工在本市无未办结的提取业务;
(4)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5)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依法冻结 。
【芜湖公积金热门问答!新单位无法提供社保明细可以补缴公积金吗?】若男方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前 , 曾以女方婚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登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视同“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 则无法转出,未登记过的情况下可以转出 。
夫妻双方 , 一方婚前已使用公积金贷款,现结婚后配偶想要个人开户缴纳公积金是否还需要个人交社保?
答:需要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房金中心〔2020〕3号)有关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及台港澳同胞(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职工本人离职后可申请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职工配偶自愿申请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仍需提供以下材料:1、芜湖市扬子银行一类银行卡;2、本人《芜湖市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台港澳人员就业证);4、个人收入及流水证明材料 。同时,个人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以下的无需提供个人收入及流水证明材料 。
申请异地购房提取芜湖住房公积金,只能提供购房所在地缴纳一段时间的社保缴纳清单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现已不在异地缴纳,是否可以正常提取 , 对提取额度是否存在影响?
答:若社保缴纳清单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购房前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异地购房提取,提取额度根据所购住房相关资料计算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自身的实际收入 , 申请贷款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流水?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原则上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月收入认定标准 。如果申请人实际月收入高于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贴息贷款每年是否按照最新的利率贴息计算?
答:根据《首套住房商业贷款贴息办法》房金委[2013]7号相关规定 , 利息补贴的标准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基准利率(享受下浮的按实际贷款利率计算)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差额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 , 调整的利率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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