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件的相关司法规定


最高院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件的相关司法规定

文章插图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
【最高院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件的相关司法规定】第十二条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