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文章插图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一共分为两种,第一个是以社保、居住年限为积分内容的纯积分入户,第二种是以学历、缴税数额为积分内容的在职人才积分入户,本文主要向大家介绍的是第一种纯积分入户条件,第二种在职人才积分入户 。
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 , 可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积分条件
申请人的入户总积分为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的累计积分 。各项积分指标计算时点均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 。
亲属随迁条件
一、配偶随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 。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二、未成年子女随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4、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 , 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 , 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