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所需材料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所需材料

文章插图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适用范围
1
材料清单(收原件)
所有人
2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收原件)
所有人
3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收原件)
所有人
4
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以中专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条件申办的人员 。
5
学籍档案
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申办招工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申办招工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需通过学籍档案核实学历等信息的其他人员 。
6
《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境外学历的
7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24个月或以上,交复印件 , 呈报单位经办人上网核实后签名并注明日期)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原件 , 收复印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8
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中专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条件申办的人员
9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的
10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根据情况还须提供如下材料:(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2)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已取得市、区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可申报 。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以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办人才引进材料指引》 。
申报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11
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 , 收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等级页
申报职业资格人员
12
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等级页
申报职业资格人员
13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全国统考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员
14
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技能竞赛的人员
15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 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此项条件的人员
16
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验原件 , 收复印件)
申报投资纳税的人员
1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不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商事登记信息查询单(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收原件)
申报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它形式纳税人员
18
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验原件 , 收复印件 。证书印首页及主要信息页)
申报发明创造的人员
19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首页和相关人员页)
所有人
20
配偶户口本、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首页和相关人员页)
已婚(指初婚)、复婚、再婚的提供
21
随迁子女户口本(验原件 , 收复印件 。复印首页、本人页和随迁子女页)
申报随迁子女的人员
22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异地随迁的人员
23
结婚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 复印照片页和姓名页)
已婚(指初婚)、复婚、再婚的提供
24
离婚证,以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姓名页)
本人离婚、复婚、再婚或配偶再婚的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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