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一、房屋买卖是债权还是物权?
买卖行为是债权,不会引起不动产物权变动,房产登记才是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二、物权和债权的区别有哪些?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 , 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 。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
3、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
4、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 。
三、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介入 。
2、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 。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 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 , 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 。
3、物权是财产权 。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 。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 。
4、物权具有排他性 。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行使物权的干涉 。而且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 , 即“一物一权” 。
四、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综上所述 , 买卖行为本身就是属于债权,债权跟物权其实是很好区分的 , 比如债权是相对权,在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买方和卖方彼此间都有应尽的义务,但是物权属于绝对权,签了买卖合同之后,需要依法办理不动产的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之后 , 物权就归买家所有 。
【房屋买卖是债权还是物权 房屋买卖是债权还是物权呢】
推荐阅读
- 非京籍参保人能在北京领养老金吗?领取条件一览
- 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犯罪规定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有哪些
- 有生力量的意思
- 减肥能吃米饭吗下午 减肥能吃米饭吗
- 2021成人高考时间安排 2021成人高考的相关信息
- 成绩不好如何快速提高
-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离职要赔违约金吗?
-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怎样被界定
- 肉桂粉减肥 肉桂粉减肥的正确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