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 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二)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三)对三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法律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有什么规定】(四)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
推荐阅读
- 火腿肠保质期6个月,过期一个月能吃吗
- 盗用他人身份证办信用卡怎么定罪?
- 珠心算的好坏处的总结 珠心算的好坏处的总结是什么
- 乐此不疲怎们造句,乐此不疲成语造句
- 电脑服务怎么禁用 电脑服务器怎么静止访问
- 父母该如何应对孩子的叛逆行为 家长如何应对青春期孩子的叛逆心理和行为
- 成都个人养老金账户怎么开户?附账户详情、开户指南、开办业务银行
- 凯斯海湾服务器的性能如何? 凯斯海湾服务器怎么样
- 飞常准航班动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