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坐牢是合理的处罚决定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坐牢是合理的处罚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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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坐牢是合理的处罚决定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坐牢是合理的处罚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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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坐牢是合理的处罚决定吗?
是合理的处罚决定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 , 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1、从法律规定上看,本罪不属于身份犯 。
(1)公路、水上运输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造成公路、水上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2)航空人员、铁路职工以外的人员造成重大飞行事故或铁路运营事故的,成立本罪;
(3)航空人员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飞行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4)铁路职工违反交通运输法规 , 造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5)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车辆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6)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监督过失理论可以为这一解释结论提供理论根据 。
(7)基于同样的理由,车主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给醉酒者、无驾驶资格者驾驶,没有防止伤亡结果发生的,驾驶者与车主均成立交通肇事罪此外,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拉车乞讨等行为 , 引起交通事故的 , 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
2、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
这里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要指公路、水上交通运输中的各种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同时也包括铁路、航空交通运输中的各种管理法规 。
3、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单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不成立本罪 。
4、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交通过程中以及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
如果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且导致他人出现了死亡的情况的 , 将会视为是交通肇事罪,按照相关的处罚决定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是会按照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他人造成的后果的恶劣影响来做出一定程度的处罚,一般会处以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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