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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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
贷款流程
1、缴存职工向受委托银行提供贷款申请材料
2、受委托银行初审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3、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复核
4、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抵押
6、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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