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社保补缴办理条件及流程


温州社保补缴办理条件及流程

文章插图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7号)文件要求,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社保、医保、税务部门将于2020年8月15日核销各自系统内2019年12月之前所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欠费记录 。
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核查本人的缴费情况 , 若有存在欠费的,可于2020年8月15日前及时缴纳,并在今后按时足额缴纳每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 以免影响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和社会保险待遇 。
今后,每年按规定在4月30日之后核销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欠费记录,不再另行通知 。
申请材料:
《参保人员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申请核定表》(必要)戳连接
工资凭证(非必要)
劳动合同(非必要)
行政处理决定书(非必要)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非必要)
劳动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非必要)
申请条件:
(一)参保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补缴期限 。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线上办理链接)/现场窗口申请
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3楼医保社保专区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二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7工作日
【温州社保补缴办理条件及流程】承诺期限:即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