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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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 , 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 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 , 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
贷款程序
步骤一:
贷款申请:排号办理贷款手续(期房)或认定贷款资格(二手房、转按揭)
步骤二:
办理担保手续: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步骤三:
签订合同: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据、委托扣款协议
步骤四:
银行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一)贷款比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 , 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
(二)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80万元 。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 , 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60万元 。
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 。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对应最高贷款金额内,综合家庭缴存余额、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 。
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 。
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不超过家庭缴存余额的15倍 。
(三)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 , 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 。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3、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 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 , 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 。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 。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
(五)月还款额
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按照夫妻双方最近12个月内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以及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限不满12个月的,按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家庭月收入 。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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