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附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方法


昨天的文章中,我们为大家简单讲解了烟台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那么今天 , 我们为大家介绍烟台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标准以及报销方法 。

烟台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附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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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
(1)生育医疗费用
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住院分娩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生育引起疾病和合并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 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与参保职工据实结算,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 1000元,与生育医疗费用合并支付 。
(2)女职工异地生育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①女职工异地生育实行定额结算,定额结算标准为4500元(含产前检查费);
②生育合并和引起疾病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执行 。
(3)下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①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和合并其他疾病住院未分娩的;
②符合入院指征计划生育手术需入院治疗的(含死胎后行剖宫产取出的) 。
二、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方法
(1)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申办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
报销流程:出院时在就诊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联网报销 。
(2)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方法
申办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住院病历复印件(盖医疗机构章)、住院收费票据;境外生育的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病历复印件;省外生育证明不能体现孩次的,还需提供《承诺书》 。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须提供未就业个人承诺书1份 。
报销流程:
1.异地生育女职工可回参保地就近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将资料审核上传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报销 。
2.登陆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生育医疗费结算”功能上传材料,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 , 生育医疗费拨付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生育津贴每月自动联动生成 。
【烟台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附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方法】报销时限:参照国家异地医疗报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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