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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的范围和条件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与被告行政机关虽在法律上地位平等,但就实际地位而言 , 仍处于相对弱的地位 , 其举证能力较弱,因此需要人民法院给予更多的帮助 。
根据《行政证据规定》,对下列三种证据材料,如果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在能够提供确切线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
第一,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第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第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在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范围问题上,《行政证据规定》与《行诉法解释》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行政证据规定》将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的申请人仅限定于原告和第三人,将被告排除在外,而《行诉法解释》没有作此限制 。
(2)调取证据申请及其处理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时,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拟调取证据的内容;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
对当事人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若申请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决定凋取;若申请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许调取的理由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同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经调取未能取得相应证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
【最新规范行政诉讼怎样让法院调取证据】法院对行政诉讼的调取方式有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这两种方式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调取证据的申请时,法院应及时对此事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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