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法变造货币案件相关司法规定包括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
推荐阅读
- 电热水器的使用方法,电热水器洗澡时关掉电热水器开关吗
- 制定作业计划的依据是什么?
- 必要条件和充要条件的区别 关于必要条件和充要条件的区别
- 在家养鱼,鱼塘突然被征收了,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 贵阳租住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 贵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 格力空调价格表3匹 格力空调价格(格力空调1.5格力空调价格表1.5匹)
- ?除夕要开一夜灯吗
- 犯了赌博罪规定的量刑档次是怎样的
- 高中方差公式 高中方差公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