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中期想离婚了要怎么办 孕后期想离婚怎么办


怀孕中期想离婚了要怎么办 孕后期想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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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中期想离婚了要怎么办
怀孕期间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的,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离婚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2、离婚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
3、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
相关规定并没有禁止或者限制 , 怀孕的女方单方面地提出离婚的请求 。因此,怀孕的女方既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与对方登记离婚;也可以通过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对于男方而言,由于相关规定了:在女方怀孕期间 , 除非有特殊的情况,男方一般情况下并不能够单方面地提出离婚 。因此 , 一般情况下,男方只能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来与女方解除婚姻关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二、怀孕了离婚孩子归谁
怀孕时离婚孩子抚养权归于母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父母离婚后,人民法院在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时 , 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做出判决 。在原则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应该归于母亲,此时子女属于婴幼儿,由母亲抚养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故怀孕时离婚,子女也应该由母亲抚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怀孕中期想离婚了要怎么办 孕后期想离婚怎么办】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一般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这也是考虑到妇女在怀孕期间身体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需要一定的时间恢复 。如果在怀孕期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的,法律是允许的 。而在夫妻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没有规定要经过法院审判,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就不需要法院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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