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的故意伤害保险有吗?


法律上规定的故意伤害保险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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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上规定的故意伤害保险有吗?
【法律上规定的故意伤害保险有吗?】是有的,故意伤害案,有保险是可以让对方赔偿医疗费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5、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
被人故意伤害保险是可以理赔的 。但是要符合相关产品的相关条款才行 。
意外险的全称是“人身意外险”,指的是在保险约定的合同期内 , 如果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残疾而作出相应赔偿的保险 。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有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男子割断妻子的脚筋,侵犯了妻子的身体健康权 。
2、客观要件 。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男子实施家庭暴力,采用非法手段,伤害妻子身体健康权,威逼其不得离婚 。
3、主体要件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事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4、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犯故意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 。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 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
被人故意伤害,符合保险的赔付条件,是可以理赔的,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行为人故意犯罪,并且希望犯罪结果发生,犯罪的主体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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