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为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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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为累犯?
不构成累犯 。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 , 不构成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 。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 , 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
二、哪些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累犯?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
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 。这样规定是因为,过失犯罪的有责性,轻于故意犯罪的有责性 , 过失犯罪人的再犯罪可能性也比较小 , 过失犯罪事实上也比故意犯罪少得多,而累犯制度的设立以遏制犯罪人再次犯罪为目的,故没有必要对过失犯罪设立累犯制度 。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为累犯?】(2)行为主体实施前罪与后罪时,都必须已满18周岁 。
犯后罪时不满18周岁的 , 不得认定为累犯;同样,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但犯后罪时已满18周岁的,也不构成累犯 。一方面,未成年人容易接受教育改造,不以累犯从重处罚,也足以预防其再次犯罪 。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不以累犯论处,符合我国注重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保护性教育的刑事政策 。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其中,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法院最后确定的宣告刑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前罪因为数罪并罚而被宣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只要其中的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符合成立累犯所要求的“前罪”条件 。
(4)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
据此 , 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5年以后再次犯罪的 , 不构成累犯,只是酌定量刑情节 。旧《刑法》将这种时间条件规定为3年,现行《刑法》改为5年 。修改的理由是:在3年以后重新犯罪的仍占相当大的比例;适当延长构成累犯的期间,有利于巩固劳动改造成果;
上述5年的期限,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赦免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 , 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由于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罪为条件 , 故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以及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 。此外,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 , 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成立 。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刑满之后被释放又出现了犯罪行为的,不一定会构成累犯的 。因为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累犯的认定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不满足条件的是不会视为累犯的 。但是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再犯将有可能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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