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什么生育保险待遇?


盐城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什么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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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同时还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不再重复支付其待遇 。这一规定防止了制度覆盖不完全、保障不到位,也避免了待遇重复享受 。
【拓展】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两项待遇 。
【盐城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什么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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