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为终极裁决吗?,经济仲裁是一裁终裁的吗


经济仲裁为终极裁决吗?,经济仲裁是一裁终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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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仲裁为终极裁决吗?
是的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终局裁决的意思是不能不服,只能履行裁决,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还是有途径的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 , 不服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就不能向法院起诉了 。但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存在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经济仲裁为终极裁决吗?,经济仲裁是一裁终裁的吗】(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可以去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撤销之后,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 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二、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有什么?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 , 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 , 然后宣读仲裁纪律 。
(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 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
(3)开庭调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生纠纷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人 。当事实调查完结时,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同意,即时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开庭结束 。哪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 , 则组织双方辩论 。
(4)如再次调解不成 。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当事人陈述完毕后,应暂时休庭 。
(5)休庭时仲裁庭对合同纠纷进行评议 , 并做出裁决意见 。
(6)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结束,致此开庭即告完结 。
经济仲裁是终极裁决,经济仲裁开庭后,需要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庭,然后告知仲裁员,宣读仲裁纪律 , 在庭审期间,需要询问产生争议的事实 , 出具相关的证据,调查完成后,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同意调解的,会下达仲裁裁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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