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关于不合格产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产品质量法关于不合格产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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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质量法关于不合格产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 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对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 , 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
四、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涉嫌犯罪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
综上所述,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是违法行为,在我国,如果通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取得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一般都会被统一没收销毁 。
【产品质量法关于不合格产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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