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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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档案在社会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 , 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 , 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要 。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档案的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卖、转让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多次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出卖、转让国有档案造成恶劣社会或者政治影响的;因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受过行政处分不思悔改又实施这种行为的:将国有档案出卖、转让给境外机构或人员的;等等 。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擅自出卖或转让,如果行为人不知出卖或转让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 。
二、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反法律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实际上是改变了档案的所有权 。并且也意味着国家所有的档案随时有可能被公布 。国家所有的档案,是涉及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不适当的公布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
所以并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构成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首先行为人在主观方面一定是故意的 , 明知道这是国有档案,是属于国家的一些机密,但是却在为了非法获利或者是出于其他原因的情况下 , 依旧将该档案进行擅自转让并且造成了损失,那么肯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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