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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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 一般是指因故意提供虚假敌情导致作战部署作重大调整的;造成我方人员重大伤亡的;造成特别重要的或者多件重要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和多处重要军事设施毁损的;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等情形 。
二、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作战利益 。我军的作战利益,是我军实现其职能的保障,是国家利益的重要方面,关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人民的安危 。战役、战斗的胜败,取决于指 挥员全面掌握敌我双方真实情况基础上的决断 。及时准确地掌握敌 方兵 力 部署、武器装备等情况和有关动态,对于我方全面了解和正确估计敌我力量对比,调整作战部署,制定作战方案,以求克敌制胜,具有重要意义 。若虚报敌情,武装部队就难以制订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战略部署和行动方案,就会给部队招致危险,其后果不堪设想 。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对作战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 。例如,因谎报军情扰乱了作战部署 , 贻误了战机,影响了作战任务的完成 , 或给敌人造成可乘之机,使部队遭受较大损失等 。
1、提供虚假敌情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才能构成本罪 。这就是说,战时乃是构成本罪在时间上的必备要件 。不在战时而在平时,即使有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的行为 , 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战时,是指国家宣布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受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 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 , 以战时论 。
2、提供虚假敌情的行为 。所谓提供 , 是指采取各种方法将皮假的敌情告知武装部队,以让其知道 。既包括书面的,又包括口头的;既可以当面提供,又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报或由第三人代为转告而不当面提供 。既可以是主动提供 , 也可以是武装部队向其询问时而予以提供 。不论方式如何,只要提供的属虚假敌情 , 即可构成本罪 。所谓敌情,是指与我为敌的一方的一切有关信息情报,主要是军事情报,但不限于军事情报 。凡属于与敌人军事行动相关 , 能影响我军对敌 方军事行动的正确判断,可能产生错误认识或采取错误行动的各种情况 , 如敌 军的车辆调度、物资采供、新闻管制、装备情况、所处地理位置等有关军事、政治、经济、地理、科学技术方面的情况,都属于敌情的范畴 。
所谓虚假敌情 , 是指不符合真实情况的敌 方情况 。有的是无中生有,编造或谎报根本不存在的敌情而加以提供;有的是故意改变敌情内容,或严重歪曲或夸大、隐瞒敌 方的情况 。前者如将敌 军没有退却而谎称退却,没有设置雷区、雷阵而谎称其有等;后者则如将雷区位置变更地点,看见敌 军通过,知道其向东而谎称向西;故意夸大敌 军人数、武器装备等 。
3、造成严重后果,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 。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因提供虚假敌情而扰乱了部队的作战部署,干扰了部队的军事行动 , 破坏了指挥人员的作战计划和安排等 。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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