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既遂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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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既遂怎么量刑?】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二、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
(二)客观要件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 。
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 , 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 。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
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 。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 。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 。
(三)主体要件 。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
(四)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
珍贵的野生动物在当代的中国绝对是会受到保护的,因此若存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行为 , 已经严重侵犯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秩序,所以将会对于这种行为按照《刑法》第341条当中的规定,对此判处5年以下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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