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与商号侵权问题,商标侵犯商号权

【注册商标与商号侵权问题,商标侵犯商号权】

注册商标与商号侵权问题,商标侵犯商号权

文章插图
1、功能不同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份联系更紧密 。
2、适用法律不同
在我国,商标制定有专门的《商标法》,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商标权受《商标法》保护我国并没有制定关于商号的专门法律,商号的注册和使用主要是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的,商号权的保护也仅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
3、既有商号标记又含有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往国外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外国进行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4、地域效力和时间效力不同
商标权的保护有一个法定的期限 。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
而商号权并没有法定的期限,它与企业同商标权的地域效力遍及全国或更大的范围,而商号专用权除全国性的企业外,般只在登记主管的管辖区域内发生效力 。
目前,在发达国家里,企业将商号名称的一部分取来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普遍的做法 。如日本的“日丰田”,德国的“拜耳”公司等 。商标、商号一体化的做法不仅收到商标商号同时宣传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得到双重法律制度护,值得每一个中国企业经营者借鉴
5、登记原则及程序不同
商标的注册,中国大陆目前实行的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即除规定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必须申请注册商标外,其商品是否中请注册商标皆不做规定 。商标所有人申请注册商标,可依据《简标法去》的规定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核准后发放《商标H证》,即取得注册商标权 。中国大陆目前对商号登记是采用“强制登记”的原则,商号的取得必须经过登记,未经登记的商号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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