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五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刑法第三百零四条)]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三)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最高法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推荐阅读
- 诈骗一般拘留多久判刑?,诈骗拘留多久可以判刑
- 中央办公室空调不制冷了全部原因及解决方法 ,考虑这几个方面出问题了
- 火树银花不夜天的理解是什么 火树银花不夜天的理解
- 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什么意思 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意思是什么
- 刑法暴力危及飞行安全行为刑事刑罚内容是什么
- 交通事故无力赔偿会判刑吗?
- 饮食减肥 夏天喝什么茶减肥效果最好
- 经侦案件流程 合同纠纷经侦流程有哪些?
- 左手吃饭减肥法 用左手吃饭有助减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