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怎么办?


有效的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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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的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怎么办?
【有效的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 , 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双方当事人均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 , 又不自觉履行的 , 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 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二、仲裁申请与受理需注意的要点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 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 , 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 ,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4、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 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 , 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在日常生活中采取法律的途径,除了可以进行起诉以外 , 还可以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之后 , 如果对仲裁的裁决书不服的话,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天以内向法院进行起诉 。超过期限再进行起诉的话,法院将不再进行受理 , 很难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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