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简易交付的区别 占有改定简易交付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简易交付的区别 占有改定简易交付指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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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清楚它们分别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 。

1、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 , 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 。

2、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当出卖人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的时候交付完成 。

3、占有改定,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 , 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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