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关于盗伐林木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 , 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
推荐阅读
- 针灸减肥的3大常识 步骤很重要
- 带有数字的诗句 带有数字的诗句有哪些
- 二年级好词好句摘抄 小学二年级的好词好句摘抄
- 如何正确使用光纤企业服务器? 光纤企业服务器怎么用
- 数码宝贝新世纪手游兑换码大全 数码宝贝新世纪兑换码2023
- 如何将数据库迁移到新服务器? 换服务器怎么转移数据库
- 一定要用卸妆水吗 卸妆水哪个牌子好用
- 皮皮虾怎么剥皮 吃皮皮虾有哪些好处
- 林内热水器屏幕故障?看这里,轻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