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凶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什么属于行凶

【行凶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什么属于行凶】

行凶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什么属于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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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不同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侵害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
2、侵害客体不同
故意杀人是故意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其客体为他人的生命权 。而故意伤害是为了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但并不想剥夺他人的生命,其客体仅是他人的健康权 。
3、既遂、未遂规定不同
故意杀人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属于故意杀人既遂,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能剥夺他人生命,属于故意杀人未遂 。但是故意伤害分为故意伤害轻伤、故意伤害重伤 。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故意伤害致死的 , 属于结果加重犯 , 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 。
4、法律后果不同
造成相同的伤害程度,故意杀人的法律后果要重于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杀人,但最终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既遂,造成被害人损害,属于故意杀人未遂 , 仍按照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处理 。
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是两种不同的罪名,但是 , 所有的刑事案件的辩护词的结构写法和应该包含的内容都没有任何差别 。对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行为,受害者在担惊害怕的同时,自己也要适当的跟犯罪嫌疑人进行周全,能想办法先保全自身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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