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函数名冲突 python中函数名的命名规则

python 变量下划线命名规则 单下划线和双下划线在Python变量、类、模块命名中都有不懂的含义python函数名冲突,名称中都各有其含义 。有一些是程序员之间约定俗成的,Python解释器不用强制其执行,但有些Python解释器会强制执行 。
本文从以下几种不同使用方式,对下划线的用途和含义进行说明python函数名冲突:
1)变量
通常用于类内部变量的命名,表明该变量是该类私用变量,外部不要去访问它,但也是可以访问到的 。这只是程序员之间的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 , Python解释器本身不会对它进行限制 。
python函数名冲突我们创建一个类:
实例化A , 并访问它的变量,aa._bar 也是可以访问的 , 但既然人家这么命名了,外部最好不要去访问了
2)函数和模块
和变量一样 , 这是一个私有函数,不建议外部程序调用该函数 。
我们创建一个脚本aa.py, 里面有2个函数 _aa,bb:
导入aa,分别调用函数 _aa和bb,bb 可以调用,但显示无 _aa
3)类
同变量和函数一样,都是私有变量,外部最好不要调用
用来避免和Python内置函数命名产生冲突,PEP8解释了这个约定 。
如class或def不能用作Python中的变量名称,如果之间用,会提示错误 。如果你非要用它,可以 使用 class_或 def_ 。
还有一些函数名,如chr,chr()是Python内置函数,用来表示ascii码对应的字符他的输入时数字,可以用十进制,也可以用十六进制 。如果你非要它来表示染色体,可以用chr_来代替 。当然如果你直接使用它作为变量名,它也不会报错,但最好不要这样使用 。
在python中定义私有变量只需要在变量名或函数名前加上 "__" (两个下划线),那么这个函数或变量就会成为私有的了 。
在内部 , python使用一种 name mangling 技术,将__var 替换成 _classname__var,因此在外部调用__var会找不到,代替它的是_classname_var 。这种处理方式叫做名称修饰(name mangling):解释器更改变量的名称,以便在类被扩展的时候不容易产生冲突 。
由双下划线前缀和后缀包围的变量 , 不会应用名称修饰,因此不会被Python解释器修改:
我们创建一个类B,dir() 查看类的所有属性,发现 存在 __aa__
但是 , Python保留了有双前导和双末尾下划线的名称,用于特殊用途 。如,__init__对象构造函数,或 __call__ 它使得一个对象可以被调用 。所有我们尽量不要使用这种方式命名变量,以免和Python解释器内置的函数发生冲突 。
_ 不加任何其他字符,单独作为一个名字 , 用来表示某个临时的或者无关紧要的变量 。
举例1: 表示一个临时变量。在下面的循环中 , 我们不需要获取循环的索引,只是print n 行 'Hello World',可以用 "_" 来表示它只是一个临时值:
举例2: 表示一个不关心的变量 ,仅仅是个占位符变量 , 用来占位 。mlist 列表中,我只想获得1,2 , 4 位的变量,那 3 和 5 可以 用 _来占位
举例3 : 表示由解释器评估的最近一个表达式的结果 ,方便进行查看 。
在python程序编写过程中 , 如何解决模块名称冲突?如果你有两个同名的模块 , 那么你只能导人它们中的一个——默认情况下 , Python总是会选择在模块搜索路径sys.path中最左边的那一项 。如果你偏爱的模块和顶层脚本在同一目录下,那就不成问题;由于顶层脚本的主目录总是模块搜索路径中的第一项,因此它的内容总是会首先被自动定位 。然而对于跨目录的导入,模块搜索路径的线性本质意味着同名的文件会产生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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