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变量类函数 python变量函数命名规范( 二 )


如果缺①,即缺了“@classmethod”,类方法就不能直接利用类中的属性,于是报错
对python 中class与变量的使用方法详解python中的变量定义是很灵活的 , 很容易搞混淆,特别是对于class的变量的定义 , 如何定义使用类里的变量是我们维护代码和保证代码稳定性的关键 。
枚举了各种情况,没有办法全部枚举,但大部分情况应该都已经包含了 。
1. 类变量:能够通过类名或者object的self来访问到,在类的内部和外部均可达,比如class_var_1
2. 对象变量:可以通过对象的self来使用的变量,通过constructor一路走向去的的self初次被赋值的变量都会成为对象变量,比如object_var_1, object_var_2, object_var_3, object_var_4
3. 内部变量:可以在函数中定义,并加上self前缀,在初次调用过定义的函数后,就可以在后面的对象的函数中被使用 , 比如internal_var_1
4. 局部变量:在函数内部定义,并使用的变量,在使用完之后就会被回收对类及object不可见
5. 全局变量:定义在类或者函数外部,作用域在变量被定义之后的任意代码段 , 比如:global_var_1
【python变量类函数 python变量函数命名规范】关于python变量类函数和python变量函数命名规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