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有关丢失枪支不报案件的司法规定是怎样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推荐阅读
- 网贷逾期会影响信用卡的使用吗?
- 适合女孩子的大专院校排名 适合女生的大专专业排名
- 励志青春书籍排行榜前十名 青少年励志书籍排行榜前十名
- 神阙穴能减肥吗,热敷神阙能减肥吗
- 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什么意思
- 无为而至什么意思,无为而为意思
- 法律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件怎么样刑事立案
- 网贷还不上协商的方式是什么?
- 有助于减肥的穴位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