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农合门诊报销政策2023( 二 )


(三)其他情况 。参保人员在互联网医疗处方流转药店配药时,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按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参保人员在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与线下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按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参保人员中途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按全年标准执行 。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医保发〔2019〕109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实行门诊定点供药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42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级及以上)检诊标准和定点就医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45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恶性肿瘤等Ⅰ类门诊规定病种检诊时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46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重症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医保支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70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门诊规定病种Ⅰ类检诊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103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医保支付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111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结核病防治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117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血友病门诊治疗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大医保发〔2021〕50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恶性肿瘤门诊内分泌治疗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医保发〔2021〕54号)和《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未成年居民门诊康复治疗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医保发〔2021〕55号)等同步废止 。
附件:
1.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表
2.部分病种费用保障范围(试行)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大连新农合门诊报销政策2023

文章插图
附件2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表
部分病种的待遇保障范围(试行)
一、恶性肿瘤
1.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镇痛治疗的保障范围都包括辅助治疗,放化疗的人员可以进行内分泌和镇痛治疗,内分泌治疗的人员可以进行镇痛治疗 。
2.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以下保障范围: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含部分良性肿瘤)诊断治疗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检查化验)、医用耗材 。药品包括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西药不含肠外营养液(注射剂 , XB05BA)药品 , 中成药限于药品目录中肿瘤用药中的药品(分类代码ZC) 。药品的医保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限定范围执行 。
二、透析
1.血液透析:包括常规血液透析(HFHD和LFHD)、血液透析滤过(HDF)以及血液灌流(HP) 。
【大连新农合门诊报销政策2023】 2.腹膜透析:包括自动化腹膜透析、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腹膜透析更换外接短管及腹膜透析液等 。
3.辅助治疗药品范围
(1)医保目录中限透析(或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的药品:如XA12矿物质补充剂、钙磷代谢调节剂(降磷药等)及其他限于透析(或肾功能衰竭)的药品;
(2)医保目录中适用于透析(或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的药品:如XB03抗贫血药物、XB01AB肝素类药物、降钾药、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骨化三醇等)、XC02抗高血压药等常规或必需药物 。
4.诊疗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治疗透析(或肾功能衰竭)所需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常规检验项目: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血尿常规、血糖、血脂、血尿酸、血电解质、肝功能和肾功能、甲状旁腺激素测定、铁指标(铁蛋白、血清铁等)、C反应蛋白、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腹膜平衡实验以及透析相关临床监测等项目 。
传染病筛查,如肝炎病毒标记、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血清学指标等检验项目 。
5.医用材料和一次性耗材:包括医保支付范围内可以单独收费的透析管路、蓝夹子、碘伏帽 。
6.在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透析的 , 定点医院应根据患者病情每月至少提供一次门诊血液透析滤过,并逐步增加高通透析次数 。原则上辅助用药及医用耗材费用应控制在每月透析总费用的合理范围(占比不超过25%) 。未纳入透析费用保障范围的合规费用,可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