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 二 )


6.1有权了解并*借款人基*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
6.2借款人出现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
6.3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金、利息、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负担 。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
6.5依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
担保
第七条借款担保
7.1*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7.2担保*范围:借款*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
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 , 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8.2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金*,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按计收违约金,直至*息清偿为止 。
8.3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规定计收复利 。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 。借款期内产生*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起 , 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
8.4借款人、担保人违反*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 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 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
其他
第九条费用承担
与*合同有关*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管辖 。10.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条款仍须履行 。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1.1*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宣布*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情形 。
11.2*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11.3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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