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走私国家物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走私国家物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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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刑法对走私国家物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没有走私国家物品罪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 ,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捕后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捕后拒不认罪的 , 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 。根据规定 ,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 , 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我国刑法对走私国家物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和走私相关的犯罪行为非常多,如果犯罪嫌疑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嫌疑人通过走私行为取得的非法收入 , 以及嫌疑人走私的具体物品等 , 都是法官量刑时要综合考量的因素,但是大家可以通过法律制度大概了解一下法定量刑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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