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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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中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 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刑法中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有哪些?
有人认为 ,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 。从外延上看,具有以下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 。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 。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 , 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 。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信息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在没有本人同意的情况之下是不能随便公开,只要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信息,造成情节严重的,那么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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