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立案标准有什么规定】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
- 判监外执行在犯罪行为上一定很轻微才行吗?
- 荐怎么读 荐组词
- 如何在服务器上添加用户 已有服务器地址怎么加入
- 信息服务器为什么会出现故障? 信息服务器失败怎么回事
- 醉马草
- 竹叶参
- 鸡肠
- 华山论剑下一句是什么 华山论剑后一句是啥
- 畏组词 畏组词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