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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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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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1、离婚财产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2、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二、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应遵从如下规定:
1、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 , 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
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4、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 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 , 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
三、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 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 , 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条件是什么?】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 , 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 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漏分的财产;
2、协议离婚后 , 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
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对于这部分财产是均等分割的,最好的方式是一人一半,如果协商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分割,此时要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对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 , 可以适当的多分一些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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