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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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 。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是指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对各项珍贵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 。
珍贵文物具体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文献资料与实物等等 。在具体案件中,行为人所出售或赠送的文物是否属于珍费文物、价值如何,必要时 , 应当请有关专家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进行科学鉴定 。出售或赠送一般历史文物出口的,应按走私行为或走私犯罪处理,不构成本罪 。
根据《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 , 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或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雕塑品、家具、书画、碑帖、拓扯、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都必须进行文物出境鉴定 。文物出境鉴定 , 是对申报出境的文物,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及国家规定的文物出口界限和鉴定标准 , 进行鉴定、查验 , 决定其是否能出境 。对于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或者由国家予以征购,或者由私人收藏 , 私人也可以将收藏的珍贵文物捐献国家,但不能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这将造成珍贵文物的流失,对于国家的文物发展是是不可弥补的损失,也严重侵犯了我国的文物管理制度 。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个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所谓私自出售,是指将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有偿出卖给外国人 。而私自赠送,则是无价地将珍贵文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外国人 。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出 售、赠送成功,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是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而私自出售、赠送给外国人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不知是珍贵文物或者被他人欺骗利用,因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不应按本罪处罚 。至于行为人私自出售、赠送给外国人珍贵文物的动机性质是什么,例如是为了出 售营利、转赠他人或是自己收藏 , 对于成立犯罪并无影响,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情节予以考虑 。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判多久?】国家对于文物的保护制度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 , 因为文物不仅仅对于国家来说具有收藏价值,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文化价值 。因此,若存在将国家珍贵的文物出售给外国人这种行为的,将会按照《刑法》第325条规定的,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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